深度契合 合作共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应当主动向新泰食品申报:
a) 供应商与新泰食品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b) 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与新泰食品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c) 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与新泰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合作优势
新泰食品面向渠道代理合作伙伴分享更多的产品资源和更开放的渠道政策
1.提供成熟而优惠的品牌产品。
2.渠道保护,我们将保护您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保障客户的唯一性。
3.客户体验支持,我们将根据合作伙伴的需要,组织安排成功客户的交流与考察。提供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培训、产品营销知识培训)、市场活动、品牌推广、产品资料等服务与支持。
4.我们为渠道代理合作伙伴提供交流平台,便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5.我们将为渠道代理合作伙伴提供后期的实施辅导、升级维护。
申请代理的条件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具有比较丰富的快速消费品、食品市场营销经验与从业背景。
与新泰食品拥有共同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